关于举办2023年四川省康复治疗师协会 假肢矫形师分会第一届学术年会 暨低温矫形器技能大赛学术交流会的通知 (第二轮) 尊敬的各企事业单位及康复同道: 为了促进假肢矫形器行业的交流和发展,2023年四川省康复治疗师协会假肢矫形分会第一届学术年会将于2023年04月14日—16日在成都召开。本届大会包含学术交流会、第一届四川省假肢矫形师技能大赛(低温矫形器技能大赛)。本次年会主题为“巧匠良医、重塑人生”。 会议将邀请省内外专家共同探讨假肢矫形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方向,探讨假肢矫形专业团体组织在临床服务。学术交流会将针对假肢矫形在医院开展的收费问题,材料设备问题,工伤医保问题等进行讨论和学习,提升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促进假肢矫形行业的发展。第一届假肢矫形师技能大赛(低温矫形器技能大赛)以厚德强能、以赛促学、以赛代练促进行业队伍知识、技能、素养水平提高。 组 织 框 架 大 会 主 席 :付选明 刘 航 大会执行主席:赖华兵 张成平 举 办 单 位 :四川省康复治疗师协会假肢矫形师分会 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 一、大会时间 2023年04月14日-04月16日 二、大会地点 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会议室(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荣军路86号) 三、大会对象 全国各级单位从事假肢矫形或康复医疗人员 四、大会议程(见附件1) 五、第一届四川省假肢矫形师技能大赛(低温矫形器技能大赛) 1.技能大赛报名: 2.技能大赛大纲及流程(见附件2)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大赛报名,报名截止日:3月31日。报名后组委会联系参赛选手。 六、学分授予(见第三轮通知) 七、大会回执与注册 1.培训费用: 培训费600元/人,协会会员400元/人。餐旅住宿自理,回到单位报销。 *会员凭本人有效会员证享受优惠。 银行转账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九支行 账户名:四川省康复治疗师协会 帐 号:5105 0149 8408 0000 0564 现场支持信用卡、公务卡 转账请备注:姓名+P&O年会 2.大会回执: 请务必于4月11日前扫描二维码回执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务必回执确定。)。此次发票均为电子发票,请务必准确填写邮箱。 七、联系方式 组委会联系人:赵维维:18782948531 胡博震:19150355449 四川省康复治疗师协会 假肢矫形分会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 四川省康复治疗师协会假肢矫形师分会第一届学术年会 暨低温矫形器技能大赛学术交流会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四川康复治疗师协会假肢矫形分会 第一届矫形器设计制作(低温)技能竞赛大纲及流程 一、 竞赛内容 (一)参赛要求 在四川从事假肢矫形工作,取得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资格证书或假肢矫形相关证书,均可报名。参赛名额有限,请提前报名参加。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7日。 (二)晋级赛 晋级赛构成:所有参赛队伍,通过现场抽签分为2轮。 队伍组成:2人组合,分别扮演患者和治疗师。 比赛命题:专家组提前拟定病例 比赛时间:晋级赛50分钟,总决赛70分钟。 总决赛名额:每轮得分最高前4组,共8组进入总决赛 为保证各参赛队的公平公正,比赛当日由参赛者自己抽取晋级赛的轮次(两轮试题不同),每轮胜出的前4名晋级总决赛。考核内容包括常见的上肢矫形器,下肢矫形器,脊柱矫形器等。各组均从康复评定、设计制作、适配、健康宣教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操作者仪表、与病人沟通能力、评估病人、设计制作前的准备、设计制作过程(规范、熟练度)、适配、健康宣教等。技术操作标准参照卫生部颁发《矫形器与假肢治疗技术》要求。 (三)技能竞赛样题 男性患儿,8岁,摔伤致右肱骨骨折,内固定术后1月,现腕、手不能背伸。查体:右腕手肌肉稍萎缩。右腕伸肌、指伸肌肌力0肌。右腕、指屈肌肌力正常,右腕关节、手指背伸不能,屈曲 正常。肌电图检查结果为桡神经损伤。已行康复治疗,需要穿戴矫形器。请设计和制作适配的矫形器。 1、穿戴矫形器的目的 2、需要穿戴哪种类型的矫形器 3、设计和制作矫形器的要点 二、竞赛流程图 参赛者抽签→参赛选手进入准备室→更衣→进入号数对应的工作位→评委宣布考核(内容和注意事项) →开始操作,比赛结束前5分钟和1分钟,计时员提醒比赛即将结束,比赛时间到由评委示意选手终止操作,评委进行提问、打分,由统分员进行统分,监督员监督,选手退出考场,更衣后由引导员引导离场。 三、评分方法及标准 (一)评分方法 竞赛成绩总分 150分(A康复评定:30 分,B设计制作:60 分,C 适配:30分,D健康宣教:30 分),均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1.技能竞赛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分。 2.技能竞赛环节评委 3 人,评委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为参赛选手技能操作得分。 3.参赛选手的成绩在比赛结束后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4.参赛选手的成绩排序,依据竞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名次,成绩相 同参赛选手名次并列。 四、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统一着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佩戴)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证件不齐全者不准进入考场。 2.参赛选手不得在参赛服饰上作任何标识物,不准携带手包、书籍、纸张、通讯设备等物品,一旦发现取消竞赛资格。 3.参赛当日,承办方组织各选手参观熟悉竞赛场地和设备。 4.参赛选手须按竞赛规则,提前30 分钟检录进入赛场,逾时15 分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发现问题,应由参赛者在当天向组委会提出申诉。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或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5.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矫形器,时间一到需立即停止。现场康复评定、设计制作、适配、健康宣教时间为晋级赛50分钟,总决赛70分钟,选手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矫形器,收到比赛停止的指令时,所有参赛者需立即停止塑形及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二)赛场规则 1.竞赛活动中,评委严禁与选手交流考试有关的问题,选手对于比赛的任何疑问,向组委会咨询或反映。 2.选手出场顺序由各参赛学校代表抽签决定,并由各抽签代表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3.比赛结束前5分钟和 1分钟,计时员提醒比赛即将结束。一旦比赛时间到,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4.赛场各类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赛项执委会印制的相应证件, 着装整洁,进入工作岗位。 5.评委在各阶段比赛赛程,均须佩戴评委证,通讯工具统一收集存放,评分工作中不允许讨论。 6.严禁代考、替考、舞弊等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赛单位和参赛选手的比赛资格。 7.赛场除仲裁组、评委组以及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赛项执委会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8.新闻媒体人员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赛项执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与指挥,不得影响竞赛正常进行。 五、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等,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竞赛监察与仲裁 组提出。监察与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竞赛监察与仲裁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 监察与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不能对评委、对大会进行诽谤,否则视弃权处理。组委会保留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安全保障 (一)竞赛准备工作 1.赛项执委会召开执委会成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各领队会议,通报竞赛事宜和明确各方面的工作要求、安全责任及注意事项。 2.赛前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明确每个人的相关职责,熟悉比赛环节,做到心中有数。 3.赛项各方面工作负责人应及时按赛项执委会要求分配工作任务和落实安全责任。 4.赛项执委会和专家组应在赛前认真检查竞赛器材及场地,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 (二)组织过程安全责任 1.竞赛期间,承办方和裁判长为该项目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裁判员、工作人员应各司其职,保证所在场地区域内参赛选手的安全,确保比赛正常进行。 2.参赛者应按照竞赛要求在指定位置就位;参赛选手有事须请假。 3.参赛选手检录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认真进行准备活动,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赛场内逗留围观。 4.竞赛期间,赛场内设置安全责任岗,加强对赛场内的安全巡查工作,责任到人。严禁非本赛项人员未经允许私自进入观看比赛或滋事,不遵守赛事规则者报组委会研究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参赛资格。 5.竞赛期间须有医护人员备好相应急救药品和器械坚守现场,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三)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比赛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做出反应,及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的发展,将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 1. 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须按照方案要求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听从赛项执委会统一指挥;相关人员开展救护工作,将事件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严禁擅自行动。 2.赛场外人员私自进入场地滋事,与赛场内人员发生冲突,应及时予以制止,拒不配合且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 3.事件发生后,执委会领导、专家组成员及各参赛代表队的领队、 领队应积极处理,严禁擅离职守。 4.竞赛期间,如果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由相关项目责任人与各参赛代表队的领队、领队及时组织好参赛选手,听从赛项执委会的统一指挥,按指定路线有序撤离。 5.任何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其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
担并按竞赛工作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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